制定塑料制品再生料使用標準迫在眉睫 | ||
來源:中國塑料包裝網 | 發布時間:[2013/7/26 16:42:16] | 閱讀:6532次 |
如今塑料包裝已經深入到人類社會的每個角落,綠色、環保、安全的塑料包裝直接關系到人民大眾的生活質量。塑編行業是塑料包裝行業重要組成部分,塑編產品也是日常生活和工農業生產中不可或缺的存在。因此,塑編產品的質量和安全使用問題,成為政府和業界不容忽視的話題。
據報導,2011年全國共生產各種塑編產品1050萬噸,其中中使用新粒料聚丙烯或聚乙烯最多約390萬噸,粉料聚丙烯至少約210萬噸,再生料至少約350萬噸,其他包括PET等原料約100萬噸,再生料用量占到總量的33%。
年度 |
塑編產品產量(萬噸) |
再生料用量(萬噸) |
再生料所占% |
2006 |
370 |
70 |
19 |
2007 |
450 |
100 |
22 |
2008 |
550 |
120 |
22 |
2009 |
700 |
180 |
26 |
2010 |
880 |
200 |
23 |
2011 |
1050 |
350 |
33 |
六年來,我國塑編產品生產總量從370萬噸增加到1050萬噸,同比增長了184%;對再生料的需求由70萬噸增加至350萬噸,同比增長了400%!
雖然再生料的使用符合循環經濟中“再利用”的原則,有助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并降低能耗,在過去和未來原油價格提升導致原材料價格飆升的情況下壓縮原料成本,維續產品的利潤空間。但是,與此同時也給塑編產品的力學性能、抗紫外線老化、使用壽命、衛生性、生物安全性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規范塑編再生料的添加標準勢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當前,并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來規范再生料的質量和質量等級,也無相應的標準來規范再生料的使用范圍以及在不同產品中的使用數量。當下,雖然在不同地區業內形成了適應性的規則,對再生料的質量和質量等級作出區分,但是由于缺乏強制性的保障,往往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里難以發揮應有的效力。不遵守這種“潛規則”反而在利潤和價格方面的競爭中占據優勢。并且,由于產品的流通是全國性或者世界性的,這種出于業界良心形成的區域性標準在實際的應用中存在諸多局限。例如,北方企業生產的編織袋出廠時檢測過關,本地區使用時也沒出問題,但是到了南方光照更加強烈,如果不加注意暴曬不了幾天就會出現破袋裂袋,而陽光是作為化肥和水泥等工農業產品的外包裝在使用中難以避免的。這一方面暴露出我們很多企業對材料的性能表征檢測不夠全面,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再生料的加入給原本達標的材料配方帶來的不可控影響。
雖然可以在加工中添加光穩定劑,增韌、增強填料,但是由于再生料沒有分級,導致對光/紫外穩定劑等填料的使用沒有定量。而由于塑編行業小企業極多,難以靠自己實現對產品配方的改進,更多是對使用再生料的潛在危害沒有足夠的認識,這在實際生產應用中存在這極大地隱患。
再生料在塑編產品的使用范圍方面也要做出區分,例如直接接觸食品藥品包裝,應該對再生料的使用設置更嚴格的標準,或者避免再生料的使用。因為即使是品相好的再生料中也可能摻雜上一加工流程中添加的再生料,而企業對這部分二次循環使用的再生料并不了解。因此,對安全和某方面性能要求高的塑編產品中,要對外購的再生料從來源到性能層級設置更嚴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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